中华读书报社编辑部:
9月30日贵报发表《<浩叹>非林昭作》一文,文中提及邱隐帆的《狱中日记:林昭最后的日子》(见1998年9月4日《南方周末》)。不知道你们看过邱文没有?我现在复印一份请你们一阅。因为我对邱文好些地方感到不好理解,特向你们说说。
一、邱文说“狱中日记”是丁芸写的。我想,在监狱中尤其是在“文革”中专政的情况下,丁芸敢不敢写出、能不能带出如此的日记?有些日子的“日记”长达一千多字,丁芸在一天中有那么多时间和心情去记录别人的遭遇?再说,当时“狱卒”不是经常到囚室来监视检查“犯人”的行动吗?丁芸就不怕“同犯”中有“犹大”吗?
二、日记是当日事情的记录,记当日的事情才叫“日记”。记当日事情的时间无非是指当天的上午、中午、下午、傍晚、晚上等。没有人是等到事后很长时间才写“日记”的。而丁芸的日记在记载事件发生的时间时,写的却是“那时”、“当时”、“当夜”、“那个晚上”、“她被枪杀的具体日期”,这完全不是写日记的用词,而是写回忆录、写小说的用词。哪有人这样写当天日记的时间的!
三、丁芸在4月29日的“日记”中说,“上午十时许,对林昭一案开庭设在上海监狱里,乃是开的秘密庭。”丁芸也是一个“犯人”,上午监狱才开过“秘密庭”,怎么下午就让她了解到这一机要的措施呢?更奇怪的是,“日记”竟写上“这种审判方式,在‘文革’中,是司空见惯的”这样的话。“日记”记录在前(1968年4月),“文革”结束在后(1976年10月)。正当“文革”还在疯狂开展之时,怎么能回忆批判“在‘文革’中是司空见惯”的事?!
四、邱文说,丁芸“亲眼目睹了林昭遭到杀害的情景”。如果确实有此事,除非丁芸被拉去给林昭“陪杀”才会看到,而丁芸在林昭被杀那天的日记中又没有记上自己“陪杀”一事。
总之,林昭的遭遇令人深思,但“狱中日记”本身的真实性令人费解——是当时写的“日记”还是事后写的“回忆录”?